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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汉中市南郑区365在线平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承建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1
 365平台官方365平台官方根据《陕西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陕农发〔2022〕30号)、《汉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支出方向)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农计财〔2023〕37号)文件精神,高质量完成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遴选我区新型农业经营

  365平台官方365平台官方根据《陕西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陕农发〔2022〕30号)、《汉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支出方向)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农计财〔2023〕37号)文件精神,高质量完成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遴选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承建主体公告如下:

  (一)应是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涉农服务企业、财务公司或社会组织等市场经营主体,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服务团队要熟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法律及业务知识。服务中心负责人要有“三农”领域工作经验三年以上,熟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会计咨询、记账服务、会计代理、财务咨询、档案整理、农产品销售策划服务等能力,配备专业的会计人员,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熟悉相关法律和章程,熟练运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软件开展电算化工作,掌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登记、年审、财务、金融保险、项目申报365在线平台、运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等方法。

  (三)接受区农业农村局的指导,能承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任务,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督检查。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1、申报书;2、法人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生产经营资质;4、生产经营情况;5、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含资格证书);6、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及图片。

  服务中心是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市场主体或社会团体,采取政府搭台,主体运营。市场化经营为主,公益性服务为辅的运营模式。

  1.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建立信息互联互通的新型主体数据库,搭建服务对接平台。

  2.协助农民合作社建立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指导农民合作社完善章程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规范利益分配;引导农民合作社加强登记管理,按时完成年报公示、信息变更登记,推动建立畅通便利的市场退出机制。

  3.指导农民合作社执行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遴选优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软件,供合作社免费使用,为农民合作社提供委托代理记账。

  4.组织推广应用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和“随手记”记账软件,协助家庭农场建立规范运营制度。

  5.搭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互间交流平台,创新培训方式,为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辅导培训服务;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人才库,组织带头人参加培训。

  6.引导各类主体加强联合合作,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和组织机制;引导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联合组建农民合作社,鼓励村党支部(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兼并、合并或组建联合社,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行业协会或联盟。

  7.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开展辅导员任前培训,参与实施“千员带万社(场)”活动,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点对点指导服务。

  为经营主体提供注册登记、信息变更登记、年报报送、财务代理、税务申报等代办托管服务。

  引入信贷、保险、科技、物流、网络零售、农产品加工等各类优质企业,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覆盖全产业链条的服务和产品,组织金融保险对接、品牌打造、产销对接、物流流通、信息交流、科技赋能等商务服务。

  组织当地农机、植保等社会化服务、农资供应、机械购置等生产服务主体,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专业生产性服务。

  南郑区农业农村局委托的其他事项,或者服务中心承接主体自行拓展的市场服务。

  请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代理记账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前向汉中市南郑区农业农村局(区农经中心)提交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报名结束后,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后确定承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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